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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人通过谢秋菊 向国民登记局反映核实半数有资格
重新申请公民权
2009-01-17
亚洲时报(本报讯)早前透过沙巴进步党路阳区州议员谢秋菊向州国民登记局反映公民权问题的人士﹐目前已有近半数确定符合资格重新申请公民权。
早前揭发沙巴实际上许多人依然面对诸多公民权问题后﹐进步党接获数十宗多年申请公民权不果的投诉案例﹐并要求该党协助处理。而谢秋菊早前特别与州国民登记局总监阿都加法会面商讨相关问题﹐并获得当局答允跟进。
经过当局调查后﹐由进步党所提呈的四十九宗案件中﹐部分申请已在联邦布城总部处理中﹐另外有廿一宗未有相关纪录﹐不过却核实得有关人士符合资格办理重新申请公民权。
谢秋菊与其办公室职员前天带领廿多位申请者到国民登记局会见当局公民权主任拉玛摩欣﹐在了解各别的情况后﹐即领取申请表格重新办理公民权申请手续﹐有望成为正式的大马公民。
相关人等必须根据宪法联邦宪法14(citizenship by operation of law)(1)及(a)(1)(b)﹐19(citizenship by naturalisation)(1)条文下重新办理手续。
至于仍在布城未有下文的案例﹐谢秋菊表示将交由该党署理主席﹐即沙邦加国会议员拿督依力马贞文向当局特别是内政部长跟进﹐因为公民权批核的最终大权﹐都掌握在部长一个人手中﹐而国民登记局不过是一个处理行政与申请的机构﹐并无实权。
提醒公眾须注意有关条例
同时﹐谢秋菊在与拉玛摩欣会谈对话期间﹐也提醒民眾必须加以注意相关的条例﹐以免导致孩子面对公民权与国籍问题﹐包括本地最常见的情况﹐即本地男人与外国女人生下孩子后才补办结婚注册。
谢秋菊等人当天就碰巧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名本地男子与外国妻子生下孩子后才办理婚姻注册﹐结果为孩子申请出生纸时才知道出问题﹐而该名孩子申请公民权三年至今﹐都没有下文。
同时﹐当局也提醒说﹐没有公民权的孩子若到学龄要办入学试﹐必须向教育部申请“教育执照”才能入读政府学校﹔教育部接获申请后﹐还得转交国民登记局确定孩子与家长的身份后﹐才决定是否发出教育执照。而且非公民孩子入读政府学校,每年必须缴付学费一百廿令吉。
“人们必须了解一点﹐孩子的国籍是跟随母亲的国籍﹐假如孩子出生时母亲还是外国人﹐孩子就不会自动拥有公民权。”
“比如领养孩子﹐本地人领养孩子不代表孩子自动成为公民;假如领养的是无国籍孩子﹐或者是外国人的孩子,都必须另外申请公民权。”谢秋菊这麽说。(010) |